发布时间:2021-12-02 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

       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《关于<专利合作条约>(PCT)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》,自2021年12月1日起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,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。


一、人民币标准:


 

(注:WIPO每年将公布下一年度费用标准,原则上维持一年有效,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。)

二、适用范围:

        在2021年12月1日(含当日)之后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,以及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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