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,有效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《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并公布及于2023年8月1日起实行。《规定》健全完善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,增强了制度科学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,并与相关反垄断指南实现了协调一致,在具体内容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。修订后的《规定》共33条,保留了原规定1条,修改18条,新增14条。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:1. 兼顾强化反垄断监管和保护知识产权;2. 兼顾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创新发展;3. 兼顾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实施人的发展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