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9-28 来源:Cabinet Chaillot

       欧洲单一专利制度于2023年6月1日生效,截至于2023年5月31日的“日出期”期间,提交了大量选择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管辖的请求。迄今为止,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提交管辖的案件很少,其中有37件侵权诉讼、6件撤销诉讼、2件要求采取临时措施请求。大多数诉讼都是在欧洲统一法院德国分院提起的,主要涉及标准必要专利(电信领域)。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任何一方对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制度的法律基础提出异议。

 

       在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和统一专利法院启动之前,欧洲专利授权后须在3个月内指定生效国并办理生效手续,包括:提交生效手续、欧洲专利授权文本译文以及缴纳后续年费等。在新的单一专利制度下,欧洲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不必经过各个国家批准生效程序,通过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单一专利效力申请,单一专利目前可在17个欧盟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,使申请程序更简单,大举降低了翻译费、生效费及年费等成本。另外,在旧体系下,专利在各国生效后,如想对生效专利提起诉讼,需向多个生效国分别提起诉讼,并由生效国国家法院单独审理。在统一专利法院启动之后,如想对未提交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的专利提起诉讼,可在统一专利法院提交诉讼请求,这样如诉讼成功,该专利将在适用新体系的所有生效国失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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